声明人:吴梓民
2001年2月20日,政府强迫我写的“与法轮功决裂”的材料,声明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9/126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