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焕江
以前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9/126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