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娟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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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9/126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