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惠敏
在99年7.20以后,不论在什么场合,我所说、所写、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信大法,紧随师父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精進学法、讲真相、救众生,正念正行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0/12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