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涛、张春艳
本人在以前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0/12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