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忠凡
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0/12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