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素敏、栾慧文、王耀师、李美兰、李美耀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0/1264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