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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学珍 我是98年10月份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就在大法遭到迫害不久的99年底,我所在的工厂、党委在各家属区组织了一次全厂万人征签污蔑“法轮功为×教”的活动。我违心的签了字。做了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正师父安排的路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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