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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秀玲 99年7.20时,邪恶片警到家把写完的所谓“保证书”拿来让我签字,由于当时有怕心,我签了字。2000年,丈夫被公安非法绑架、拘留时,我的次子和儿媳由于怕心,把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烧了,我是有责任的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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