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秀兰
我在北京发真相传单时,被非法抓捕。它们让我写什么“检查”,我应付了一下,它们写的东西让我签名,我也签了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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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