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佩娟
在邪恶迫害时,把大法资料全烧毁了,对师父和大法犯了大罪。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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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