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宝花
走了弯路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