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飞飞、黄明真、莫虾妹、莫土轩、李伟明、郑义妹
在邪恶迫害期间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信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