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福顺
在恶党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