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芹、谷平菊、杨秀荣、蒋孔民、蒋翊慧
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们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们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