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芹
我本人过去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以后一定证实大法,挽回曾经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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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