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霞
在高压下,强迫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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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