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久章、刘淑琴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