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边鸿敏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同化真、善、忍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