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淑芳
以前写过的任何关于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所有东西,宣布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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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1/1265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