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万东
本人非常痛悔过去不利于大法的所说、所做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感谢慈悲的师父一再给予机会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/1266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