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柱石
我曾于2000年,在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以及别人代签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/1266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