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麗、王忠凱
在邪恶迫害下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和对师父不敬的事。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坚信师父和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/1266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