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风兰
自1999年7.20以后,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人代写、代签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更加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不动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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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/1266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