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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明兰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严正声明:在7.20以后我写的以及别人给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经过学法,加上同修帮助我,我又回到正法修炼的路上。在以后修炼的路上,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决不叫邪恶钻空子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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