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冠珍
我因学法不深,1999年7.20之后做过一些对大法不利、对师父不敬的事,现时时悔恨不已,声明作废。我决心在今后的证实法中,努力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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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/1267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