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焕荣
在这场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努力做好,坚修大法到底,挽回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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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/1267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