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胜华、叶文五
在邪恶迫害高压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/1267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