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兰花
99年,丈夫代写的所谓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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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/1267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