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辉
本人在邪恶迫害正念不足的任何情况下,任何环境下所说、所写、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正以后的路,破除一切旧势力安排,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4/126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