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霞
我以前做了不少错事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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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4/126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