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焕文
以前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,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用行动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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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4/126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