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生敏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完成历史赋予我们救度众生的重任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4/126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