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南木春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对大法的过错,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4/126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