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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明兰

    在修炼中遭到了邪党和恶警的严酷迫害,先非法关進看守所,然后关到劳教所,在那种高压和迫害下,被强迫写了“保证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情。离开劳教所以后,感到十分的愧疚,后悔万分。郑重声明在劳教所里写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5/1269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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