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平书
我在99年把大法的书全部毁掉了,这是对大法的犯罪。声明以前对大法所说、所写的“揭发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书”全部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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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5/1269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