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举
我被恶警公安非法绑架抄家带走到看守所,在这迫害期间我的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我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5/1269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