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艳霞
我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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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5/1269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