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风伶
7.20以后说过、做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谓的签字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5/1269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