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祥珍、蔡明述、张玲
99年7月20日邪党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,我们曾被迫写下“不炼功”或“没炼功了”。声明:我们过去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6/1269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