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甘大芳
在邪恶迫害下,我被迫写了“不炼法轮大法”的东西,现在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弥补以前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6/1269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