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玉红、王素琴
我们在1999年7.20以后,烧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6/1269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