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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俊琴、李建友 2006年4月29日,三个警察两次闯進我家,其中一个警察在纸上写了几行字,大意是说“不与法轮功联系,不出去放资料……”,并让我在上面签了字,由于当时正念不足,不仅自己签了,还把丈夫的名字也写上了。现声明当时所写、所签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走正路,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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