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奉云、韩江
2006.4.25日四点左右,派出所邪恶到家中以签名为由,用欺骗手段让我签名。特此严正声明所说、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7/127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