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富洋
由于学法不深,做出了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自己的事情。在此声明:努力同化大法,以前向邪恶妥协的“保证书”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7/127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