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芳
邪恶迫害我,在高压下对大法和师父所说的一切污蔑之词及所做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迫害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师父走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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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7/1270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