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焕树
99年7.20后,邪党迫害法轮功,街道来人强迫让说“不炼了”,我默认了。还曾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救度。现在声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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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8/127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