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靳国霞
我是7.20以前得法的,身心得到很大的改善,全身的病都没有了。迫于邪恶的压力,做了不该做的事情,按了手印。现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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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8/127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