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连玉
99年7月份以来,特别是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,走好师尊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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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8/1271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