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永清
我在2006年4月27日被派出所非法传唤期间,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以前的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8/127127.html